吉林市頤養天年老年人服務中心入住須知
更新時間:2017/4/14 11:40:00
(1)入住對象:入住人應具備適合集體生活、無傳染性疾病,無精神性疾病史的老人。
。2)入住前到三甲醫院進行體檢、三個月以內的體檢報告
。3)辦理入住手續:保證人和入住人需攜帶身份證、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,入住人的體檢材料或健康證明,四張小二寸照片。入住者選擇房間床位,簽訂《入住協議書》,繳納費用。
。4)為了防止發生火災,房間內不準吸煙,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和電褥子。
。5)入住人應當遵守本服務中心的規章制度,與他人搞好團結,愛護環境和公共設施、保持房間整潔,注意個人衛生,在離開房間時關好門窗,并注意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。
。6)入住人要明確具體保證人或其他親屬,與本服務中心保持聯系暢通,以便及時交流入住老人的生活健康等情況,聯系方式有變化時,要及時通知本服務中心。
。7)調換床位的要提出申請,經同意后予以安排,調換床位不超過三次。
。8)點餐、美發、美容、通信所產生的費用自理。
。9)貴重物品(如現金、首飾等)自行保管,丟失的服務中心可幫助查找,沒有賠償責任和義務。
。10)為了老人的身體健康和預防傳染病的發生,服務中心不允許帶養貓、狗、小鳥等各種寵物。
。11)老人需要外出時,應履行請假手續。未經請假不應外出外宿,外出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入住人和保證人承擔。